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和《建立市编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花山镇交通设施集中安置区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
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具体内容见附件:花山镇交通设施集中安置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